摘要
组合性原则通常被认为是意义理论的一个约束条件。主流观点认为,自然语言的可习得性、生产性和系统性可以为之辩护。论证表明,自然语言的可习得性论证的前提之一即自然语言的无限性是不成立的;生产性论证和系统性论证无法解释自然语言复杂的意义现象。不过,自然语言不具备组合性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意义理论都不需要组合性原则。在自然语言语义学领域,组合性原则在方法论的意义上是成立的。因为我们可以利用形式语言研究自然语言的语义问题,这导致自然语言的语义理论具备形式语言的属性,即组合性。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16-24,共9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1世纪意义理论的最新发展研究”(20CZX04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个人同一性研究的当代发展”(18ZDA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