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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教学难点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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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法律关系通常是民法教学的逻辑起点,在民法体系中占据基础性的地位,对整个民法内容的教学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在多年的高中法律教育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不少师生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判断、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理解等相关知识认识不透、把握不准,甚至理解有误。从客观上讲,这两个问题的确有其复杂性,高中生的认知能力有限和生活阅历不足;从主观上说,一些师生的法律素养欠缺和主观努力不够。这就决定了上述两个知识成为高中法律教学的难点。本文笔者试图对这两个难点进行释疑,以期对广大师生的法律教学有所帮助。
作者 王锐鹏
机构地区 浙江省宁波中学
出处 《教学考试》 2020年第7期13-1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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