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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为企业“直播带货”,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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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2021年9月,我与某服装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我担任主播,在公司里直播导购,推销公司服装,直播时间为每天晚上6时到次日凌晨1时;二是我按销售业绩拿提成,由公司按月支付;三是我在协议解除后2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所有直播平台开播.
作者 小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2年第11期2-2,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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