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泄密型内幕交易是一种内幕信息从信息源向其他主体传递的行为模式。在中国法上,对泄密型内幕交易的规制主要体现为监管者对“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的行政处罚;尽管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相应规制模式仍有立法目的、构成要件与行为证明上的疑问。在应然层面,规制泄密型内幕交易是为了禁止不公平信息优势的传递;泄密型内幕交易的主体是便利他人利用不公平信息优势或获取不当信息优势且具备相应主观意图的人;在违法行为证明上,间接证据在规制泄密型内幕交易中发挥重要作用,但需明确证据要求及证明标准,避免不当扩大规制边界。
出处
《金融法苑》
2023年第1期56-88,共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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