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上权益披露违规事件频发,加之新《证券法》对权益披露制度作出了较为重大的调整,在强化大额持股人披露义务的同时加重了相应的违规后果,基于此,该制度受到的关注日益增多,其自身存在的争议和困境也越发凸显。考虑到我国特殊的中国法语境,即敌意收购没有生长土壤以及散户主导、机构投资者不成熟的投资者结构,新《证券法》修改的适当性似乎有待商榷。适度弱化大额持股人的权益披露义务,同时审慎规定违规者的法律责任可能才是我国权益披露制度的应选之路。
出处
《金融法苑》
2020年第4期59-80,共22页
Financial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