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论断,是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新跨越,是人民政协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新定位。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应承担起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为其它协商形式提供借鉴的重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好人民政协的各项职能,提升政协协商的专门化水平,唯有如此,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或缺作用才能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才有现实可能。
出处
《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21-23,共3页
Journal of Jilin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