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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吉林样板” 吉林省将9月26日设立为“生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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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吉林生态日"的决定》,将每年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这是近年来吉林省在保护和发展生态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作者 李佳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吉林人大》 2021年第8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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