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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立法工作者应具有的共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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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活动是高度复杂、高度职业的专门劳动。它是各级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完成法律、法规的制定、颁行、解释、废止等一系列特有活动的统称。在我国,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关人民政府是立法活动的法定主体。缘于我国特有的体制架构,在实际立法过程中大量基础性工作都由人大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来完成。
作者 行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吉林人大》 2020年第10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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