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次常委会党组会、两次常委会、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在疫情防控期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本职、积极作为、明确目标、勇于担当。“通过!”2月9日,一次特殊的常委会在疫情期间召开!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这为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吉林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监督工作的函》,发动全省各级人大依据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依法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律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