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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城市居民冬季室内温度体验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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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供热是具有公益性的特殊商品,供热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目前供暖条例规定的昼夜不得低于18℃的标准和实际体验并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已成为长期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的难题。居民室内温度18℃的标准青壮年尚可接受,对于老年人和儿童来说有些偏低,对于有病人的家庭来说更显温度不够,对于许多公共场所,如医院、幼儿园、学校和宾馆等也不适用。医学研究表明,对于老年人与儿童,室内温度在22℃至24℃之间体验感最佳,室温长期过低,可能会造成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手足口病、腹泻等,老年人容易出现心脏供血不足从而引发心绞痛或者心梗.
作者 庞景秋
出处 《吉林人大》 2019年第5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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