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自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于2017年1月10日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上审议会议通过了《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为深入开展地方立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两年多来,制定的一批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走进白山百姓的生活,立法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法治白山正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