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单独作为一编排在第五位置,可以看出其在民法典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性。婚姻家庭法与民法典中其他的部门法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间的关系非近非远,其自身一直存在和拥有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的独特性,在现行民法典中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本文对婚姻家庭法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和亲属身份等伦理属性、与其他民法的区别和兼具的公法属性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在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2年第5期63-65,共3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