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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体现 被引量:3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as the Embodiment of the Rule of Law of the People as Masters of the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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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和体现人民至上的新型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特征,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受宪法保障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制度保障,保障和实现人权制度创新,体现人民至上的实践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最佳的实现形式。新时代推进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路径是: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法治中国不动摇,坚持国家治理现代化,把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落到实处。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打破了西方国家关于民主的唯一标准,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为发展中国家探索出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民主模式的新路径。
作者 宋才发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22年第4期1-8,共8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19ZDA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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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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