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反映出2003年以来我国所建立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并未有效发挥作用,折射出地方政府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仍有提升空间,也暴露了地方政府依法防控能力的短板。为提升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治理能力,应培养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自主意识和日常行政中的法治思维。
出处
《当代经理人》
2021年第3期12-16,共5页
Contemporary Manager
基金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0年省情调研课题“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的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