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立法宗旨回归二、责任主体完善三、垄断行为界定四、执法效能优化五、民事救济强化六、结语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竞争法治日趋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反垄断法律体系。随着《反垄断法》实施力度的不断增强,竞争政策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中国同美国、欧盟一起被并称为世界三大反垄断司法辖区。
出处
《经济法学评论》
2020年第1期183-202,共20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山东省高校青创科技计划“地方立法发展法治化研究”(2020RWB007)
“反垄断课题研究项目”[SDGPPS2020E(405001)A]
山东政法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东省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对策研究”(2019F03A)
山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重点学科建设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