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政策性保险的类型生成三、政策性保险法制化的目标定位以及路径选择四、政策性保险法制化的关键点五、结语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政策性保险这一用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学术著作与法律文件中,典型如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地震巨灾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几乎都在讨论中被纳入了政策性保险的范畴。①早在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政策性保险的概念。②在司法实践中,政策性保险也被广泛适用。
出处
《经济法学评论》
2019年第2期-,共18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机动车三责险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AFX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