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税务行政裁量司法审查强度的缘起二、税务行政裁量多元司法审查强度并存的实践困境三、税务行政裁量司法审查强度失当之原因剖析四、税务行政裁量司法审查强度的类型化界分五、税务行政裁量立体式司法审查规则的构建六、结语税务行政裁量系税务机关在执法中所作的自主判断和斟酌,故因具有“法外之地”属性而成为税务诉讼的“重镇之地”。对税务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历来是税务诉讼的难点:一方面,法院需进行有效审查,以矫正失当裁量;另一方面,又不宜过度干预,而致妨碍税务机关专业优势的发挥。该难点折射出的本质问题即为司法权对税务执法权的介入程度,即法院审查强度的把握。
出处
《经济法论坛》
2021年第1期61-77,共17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纳税人预算参与权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7BFX172)
央地共建西南政法大学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