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甲骨文合集》第10405片“■”字曾有學者釋讀爲“冒”“面”“宦”等,該字核心問題在於對其所从“■”的理解,本文認爲“■”應當是“■(宀)”異構之形。《説文》中有“窅”字,从“穴”从“目”,古文字中“宀”“穴”義近形旁可通用,故“■”可釋爲“窅”字。在卜辭中“窅晦”二字同義連用,即突出强調格雲自東之後天空變得昏暗之義。
出处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23年第1期186-199,共14页
Bulletin of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and Yin-Shang History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東周五系金文比較研究”(批准號:22BZS008)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