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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四制”工作法构建机构编制大督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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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泰安市泰山区委编办坚持"四制"工作法,织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网,基本构建起全程化规范化、实效化机构编制大督查体系。一是坚持机构编制"责任制"。学习培训上抓深。利用业务大讲堂、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宣传教育上抓广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区委党校课程等,加大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力度。制度建立上抓严。通过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制度、编制使用、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扎牢制度笼子,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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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机构与行政》 2020年第12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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