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召开全国电价专题等会议,推动各地加快治理违规转供电问题,全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日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为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复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联合向全省各转供电主体发布《黑龙江省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对有关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因转供电涉及到诸多下游企业,要求转供电单位严格按国家最新规定电价政策向租户收取电费,转供电主体不得通过提供转供电服务获利,确保降电价政策传导惠及终端用户。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0年第6期38-38,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