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月6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局福应所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投诉举报电话:"我于1月3日在大路村某超市出于生活需要购买到了一罐过期的甜面酱,现在我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接报后,福应所执法人员于1月7日前往举报人设诉的某超市实地调查。执法人员在未通知超市负责人的情况下先检查了超市货架,发现货架上在售的涉诉甜面酱均未过期,也没有发现投诉举报人购买的同批次甜面酱,执法人员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0年第5期63-63,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