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向纵深方向开展,其中2018年湛江市涉税土地交易价格认定金额达67.28亿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作为征税依据共征得税费3.04亿元,取得很大的成绩,受到湛江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目前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现笔者根据实践对如何补齐短板提几点建议。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9年第12期56-57,共2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