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营商环境局、绥化银保监管分局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拳治理违规涉企收费。开展商业银行自查自纠。严格对照"七不准(即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四公开(即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9年第12期16-17,共2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