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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美国平台反垄断救济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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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在面对数字平台市场时,反垄断政策应当进一步促进竞争吗?对于就业来说,反垄断政策是不是最好的工具?若行动势在必行,反垄断的替代性方案即为某种形式的监管。但普遍适用的监管方式对于数字平台市场来说可能并不适用,因为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过于不同。对于四家吸引了无数媒体与政治关注的科技巨头——亚马逊、苹果、脸书与谷歌来说,情况便是如此。
作者 赫伯特·霍温坎普 李中衡(译) Herbert Hovenkamp
出处 《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 2022年第1期115-153,共39页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强化反垄断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研究”(21AZD017)阶段性成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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