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肩水金關漢簡私傳文書所反映的私傳申請程序,包含鄉—尉—縣三級呈遞和鄉—縣二級呈遞兩種形式。兩者的内容不同,反映出的文書行政程序也不同。前者必須經尉或尉史審驗,而後者不經過尉部審驗。二級呈遞是接續三級呈遞出現的私傳申請方式。在三級呈遞向二級呈遞的轉變中,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尉和尉史不再居中審驗,這可能與縣尉職權的弱化和尉史隸屬關係的變化有一定關聯。由於私傳申請程序變化主要發生在宣元之際,故縣尉的部分職權很可能在這一時期并入縣廷中。作爲縣尉的屬吏,尉史可能也因縣尉職權的弱化和縣廷文書事務的繁雜而被吸收到縣廷當中。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居延漢簡編年及相關問題研究”(項目號:15CZS007)
甘肅省高等學校社會科學項目“肩水金關漢簡編年及相關問題研究”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