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明天主教对上帝存在论的论证有其独特意义与价值,汉语神学正是由此萌蘖并不断发展。《天主实义》虽然大体上以当时天主教官方神学之上帝论尤其是奥古斯丁和阿奎那的思想为必要旨归,而又与"利玛窦规矩"共合力于与儒学的汇通及对话。利玛窦的证明与教父学和阿奎那的路径一致,用"自然推理来证明教义为真",通过重审"人禽之辨""良知良能"等议题和"太极""理"等儒学核心概念,形成了一个以主宰和造物的天主创世说为旨归的思想系统。相对于更加讲求理性推证与逻辑进路的阿奎那神学,借助奥古斯丁注重内省体验的神学范式让明末的士人与天主教最高神的弥合分裂,或许也是一条更为契合儒学天观嬗变与明末思想界现状的儒耶汇通之路。
出处
《基督教学术》
2020年第2期321-341,427,共22页
Christian Scholarship
基金
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的支持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晚明中西上帝观研究”(项目编号:14BZJ001)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清初比较经学家严谟著述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7PJC08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