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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权与自我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建设委员会统一无线电事权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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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线电事业①自传入近代中国半个世纪以来,虽属先进科技,但发展十分缓慢,技术亦较落后。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无线电事业发展与欧美强国相比不仅相差甚远,成就亦乏善可陈。正如建设委员会所言,“对内则电信交通之效用未彰,对外则主权利益之损失迭见”②。
作者 谭备战
出处 《近代中国》 2022年第2期209-227,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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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17

  • 1赵兴胜.1928—1937年的张静江[J].近代史研究,1997(1):239-253. 被引量:6
  • 2张云燕.论1928-1929年国民政府建委会的无线电管理[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1(6):107-110. 被引量:3
  • 3无线电管辖问题[N].大公报,1928-12-31.
  • 4建委会电台之调查[N].大公报,1929—01—26.
  • 5电局职工请愿团宣言[N].大公报,1929—02—17.
  • 6汉口电界争无线电权[N].大公报,1929-01-22.
  • 7思诚.责任[J].电键,1929,(5).
  • 8有线电渐觉悟[N].大公报,1929-01-23.
  • 9叶恭绰.交通救国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
  • 10建设委会会办理国营无线电事业之经过[M].建委会,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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