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探索出来的先进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本质要求,“平安、和谐”是其价值目标。检察机关探索基层轻罪治理实践样板,应积极借鉴“枫桥经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问题,通过“案发前预防、案发后调解,办案中认罪认罚、服刑后帮教帮扶”等职能延伸,进一步落实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和刑事认罪认罚制度,在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21期35-38,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