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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尚德街東漢簡牘所見“上言變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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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出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記載部分失傳的東漢靈帝時期關於"上言變事"之成文法,據此可再考察漢代"上言變事"制度。從運行機制視角分析,漢代"上言變事"主體分三類:普通民衆、官吏與匿名上書;"變事書"製作方式有"自書"和地方官吏代爲製作;"變事書"以三種方式上報:自詣公車司馬門、地方官吏傳遞、匿名上報等;上報中,法律規定盗取、留難、拆封變事書者處以極刑;所上"變事書"交付公車令,由公車令審核後上呈皇帝;皇帝對其處理方式有:同大臣商量裁决和直接下達主管官吏審查。從法律層面看,"變事"實指上報運作之"變事書",其性質是:一,從皇帝的角度看,它體現最高權力對國家、社會毛細滲透及其把控。二,從吏民的角度看,它被視爲一種吏民直接與皇帝溝通的途徑;三,從治理的角度看,它是爲吏民相互監督的直接方式。
作者 吴方基
出处 《简帛研究》 2019年第1期298-311,共14页
基金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新出秦簡與秦代縣級政務運行機制研究”(16CZS029)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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