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反垄断法立法目标之再审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立法目标是反垄断法发展史上最具有争议的话题之一。我国反垄断法立法过程中,对于立法目标的选择也曾多次反复。①2007年8月30日颁布的《反垄断法》第1条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2022年6月24日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在第1条中的“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后增加“鼓励创新”。依据上述规定,可将我国反垄断法立法目标概括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②但现有立法目标的选择是否科学与理性,学术界仍不无争议。
作者 刘武朝
出处 《天津滨海法学》 2022年第1期138-151,共14页 Tianjin Binhai Law Journ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10

共引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