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世界金融活动不断发展,金融活动专业化、复杂化程度提高,同时行为金融学下的个人投资者非理性行为,以及“羊群行为”研究迫切要求我们进行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从国际发展趋势看,中小投资者权益教育呈现与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技巧教育、投资风险教育逐渐分离的趋势。虽然我国投资者权益教育已逐渐完善,但依旧存在组织架构有待完善,执行上存在“短板”,评估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我们可以在参考域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更新知识传递与文化营造相结合的权益教育理念,进行金融知识普及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权益内容设置,实施手段、渠道全覆盖的权益教育教学方式,建立“监管机构—证券公司—专业机构”立体化组织和“第三方评估+自评估”的教育效果评估模式。
出处
《投资者》
2021年第2期145-15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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