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有贵溪方言地域特色的女性亲属称谓语主要有[ma^(45)ma][ka^(11)ka][ʨiɛ^(45)ʨiɛ]三个,《贵溪县志·方言卷》分别用“妈妈”“佳佳”“姐姐”的词形来记录。[ma^(45)ma]用来称呼祖母,在“妈妈”的方言变调基础上形成,但适宜采用“嫲嫲”来记录,以避免与普通话中表母亲义的“妈妈”混淆;[ka^(11)ka]用以称呼姑母,是一个从中古汉语时期保留至今的称谓,用古籍中记录在册的“家家”一词来表示是不二之选;[ʨiɛ^(45)ʨiɛ]称呼叔母,用“姐姐”记录,能与当地方言中的“姊姊[ʨi^(45)ʨi]”区分开来,没有混淆的风险,因而无需进行规范。
出处
《汉字文化》
2024年第9期188-19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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