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府厅字[2019]93号2019年11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全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2期28-32,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