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黑政办发〔2020〕2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21号)等有关要求.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16期1323-1337,共1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