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地)、县(市)供热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城镇供热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热质量,促进供热行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我厅对《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反馈我厅。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7期36-45,共1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