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黑医保发〔2020〕53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为全力支持我省复工复产复学,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调整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核酸测定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核酸测定价格由现行的135元调整至109元,2020年7月17日起执行。此价格为政府指导价格,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作者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16期37-38,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