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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登记保存的适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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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执法实践中,生态环境部门较少适用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但也有其适用的特殊价值,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时应注意哪些?笔者就此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先行登记保存的适用情形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先行登记保存发生在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取证环节.
作者 章圣样 杨瑞
出处 《中国环境监察》 2024年第6期65-66,共2页 China Environment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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