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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执法工作不力 对督察交办问题敷衍整改 江苏省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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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向江苏省反馈督察报告,同步移交了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江苏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成立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任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江苏省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纪委监委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追责问责工作方案,对移交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实事求是开展核查、精准规范认定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工作。
出处 《中国环境监察》 2023年第8期22-24,共3页 China Environment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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