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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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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呼政发[2019]37号2019年11月6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出处 《呼和浩特政报》 2019年第6期3-25,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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