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呼政发[2019] 31号2019年8月20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内党发[2016] 17号)、《国务院关于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 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9]2号),加快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发挥首府优势,主动引领,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主动作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