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社会治理法治化呼唤公众参与趋向组织化和制度化。社会治理离不开公众参与,而公众参与不能是无序的,而应是合法化、有序化、制度化的,公众参与制度化是我国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题中之义和必由之路。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为公众参与提供根本保障,除此之外更需靠法治实现多途径、更明确、制度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使得公众参与有法可依,依法参与、有效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
出处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145-148,共4页
Journal of Harbin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项目“家事法与公司法交叉的股权问题研究”(19YJC8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