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23〕12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23年2月4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精神,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2期2-5,共4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