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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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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提高我省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2020年5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一、出台背景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8月9日,我省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
出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5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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