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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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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建立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2020年3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2019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对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深入学习、对标对表国家文件,总结近年来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经验,结合实际起草了《通知》,经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文件印发施行。
出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78-8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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