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县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4号),更大力度服务和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和《省政务办关于对省市场监管局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复函》,以及省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改革要求,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调整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6期45-48,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