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7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公布根据2021年1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管理,有效发挥地方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证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6期4-8,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