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升湖泊功能,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现就开展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科学治理、绿色发展,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水利、生态环境、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实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环湖污染防控,有效遏制水质恶化、改善生态功能,提升湖泊蓄水与排涝能力,建设人水和谐美丽湖泊。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1期46-48,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