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人社发[2020]1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处理暂行办法》已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4月9日湖北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处理暂行办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和《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6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稽核业务规范》等有关规定。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17期11-12,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