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比较才有鉴别。语文教学中运用比较法有助于学生掌握各项知识的差异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而思维能力是智力的核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比较法是开发智力、培养能力的有效方法和手段。比较的天地十分广阔,语文教学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都可运用比较法。字的比较课文中有许多生字,形似而音义不同,可用比较法加以区别.如:“与赢而不助五国也”(《六国论》)中的“赢”,“罢夫赢老易子而咬其骨”(《论积贮疏》)中的“赢”.
出处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S01期41-44,共4页
Journal of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