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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的写法及区别初探——应用写作探索之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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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示”和“报告”是我国国家机关现行九类十五种正式公文中的两种,它们具有不同的特点、用途和写法。但在目前的公文行文中,却经常遇到对此区分不清的现象,特别是应当用“请示”文体时,有的常常用“报告”代替,或者冠以“请示报告”这种不伦不类的标题,违反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见国办发[1981]15号文件)的规定,给公文写作造成混乱,甚至贻误了工作。
作者 郜锦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2期130-136,共7页 Journal of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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